表面质量:采用锻钢制造的:钳体锻件表面裂纹、折叠、夹层等缺陷允许打磨,但同一截面打磨缺陷数不得多于三处;打磨深度不应大于其截面的4%,且最深不得大于3mm,打磨宽度不小于深度的6倍;打磨应圆滑过渡,缺陷不应连续;
吊钳探伤:采用钳体锻件超声波探伤按GB/T5000.15执行,验收标准为II级;
强度校核:制造方应有吊钳相关强度设计校核证明;(强度计算书)
强度检验:吊钳需经过最大负荷重量2.5倍的静强度试验检验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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